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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深圳研究院协办深圳宝安创新创业大赛

发布时间:2018-02-23 14:12:56

各科技创新园、各有关单位:

为倡导创新创业文化,激发全社会对创新创业的关注,促进风险投资与创业企业对接,营造理解、重视、支持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决定举办深圳宝安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类型及条件

已经在深圳宝安或愿意来深圳宝安投资兴业的拥有前瞻性、创新性、自主知识产权,从事科技、生产性服务业并需投融资的中小企业和拥有杰出科技、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并有志于创业的创业团队、留学人员和大学生均可参赛。本次大赛分两组进行,参赛条件如下:

(一)企业组参赛条件

1.面向成立时间不足7年、年销售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从事科技、生产性服务业和需要投融资的中小企业;

2.项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创新性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

3.无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

4.注册地不在深圳市宝安区的,计划赛后6个月内将注册地迁至深圳市宝安区。

(二)团队组参赛条件 

1.报名时尚未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杰出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深圳宝安注册成立企业。

二、比赛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10月10日。参赛企业、团队登陆“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官网,自行下载相应的“报名表”和“商业计划概要”,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报名。

网络报名:请将“报名表”和“商业计划概要”电子材料发送至官方电子邮箱。

书面报名:请将“报名表”和“商业计划概要”书面材料送至深圳市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480室。

(二)评选过程

企业组和团队组各自独立评选、独立设奖。评选过程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比赛时间为10月中旬-11月下旬。

初赛采用书面评审方式,以参赛者提交的商业计划计划书为准,评审合格的进入复赛,复赛前20强进入决赛。复赛和决赛均采用6 9模式的答辩评选,具体为每个参赛项目自我展示6分钟,选手与主要来自知名创投等金融机构的评委提问互动9分钟。评委根据选手表现现场打分。 

比赛场地均设在深圳市宝安区。

三、奖项及奖金设置

本届大赛获奖项目总数更多55个,奖金总额高达620万元。其中企业组将评选出更多33个奖项,奖金总额高达440万元,其中一等奖奖金高达50万元;团队组将评选出更多22个奖项,奖金总额高达180万元,其中一等奖奖金高达30万元。

备注:对于没有在深圳市宝安区登记注册的参赛获奖项目,比赛结束6个月内需在深圳市宝安区注册公司实体后才能领取奖金。

四、配套优惠政策

获奖企业除获得大赛固定奖金外,将优先获得深圳市宝安区政府科技扶持优惠政策的配套资助,如:分别给予不同级别的创业辅导、科技辅导、银行授信、入园优惠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