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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广东省初级跆拳道 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4 13:42:05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进一步加强我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跆拳道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民健身服务水平,促进我省跆拳道项目的深入开展,由广东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和广东省跆拳道协会联合主办的“2015年广东省初级跆拳道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将于6月23-26日广州市举办,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单位:广东省体育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培训单位: 广东省跆拳道协会

三、培训时间:6月23-26日(23日9:00前报到)

四、培训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70号军区游泳馆2楼广东国豪跆拳道馆(长城酒店对面,距地铁5号线五羊邨站约700米)

五、讲    师:石有宾  丘耀明  商执娜 (讲师简介附后)

六、培训对象:

各跆拳道馆、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业余体校等单位从事跆拳道教练工作或社会体育指导的从业人员。

七、参加办法:

年满18周岁,具有一定的跆拳道专业技术基础,从事或准备从事跆拳道教学指导工作的人员,经本次初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的。考核办法及证书颁发:

1、理论考试100分(其中公共理论占30%,专项理论占70%);

2、技术考试100分(基本技术、综合能力及口试答辩综合总分):

3、根据考生现有的等级水平,结合理论及技术技能考试情况,成绩合格者由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颁发的跆拳道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

十、培训费用:

1、培训鉴定费1000元(包含培训及资料费760元、鉴定费240元);

为了给已注册的三级团体会员提供良好的服务,凡在注册期内的三级团体会员单位可享受一名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减免优惠,该名参加人员按700元收取培训鉴定费。

2、差旅费及食宿费自理,如需协会协助订食宿可提前致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