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社会和自然中的自由状态 在“爱和自由”幼儿教育基地,规则表现在: 教师、家长、孩子一起成长; 教师、家长、孩子共同遵守规则; 教师、家长、孩子共建秩序和平等; 我们要从关系的纠葛和强权中解放出来。 规则的意义: 规则可以使孩子对内在生命世界和对外在世界越来越清明; 规则的界限可以使孩子拥有强大的内在力量; 规则可以让孩子建立强大的理性智能和情感智能; 规则可以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规则可以把强权、暴力、关系的纠葛挡在成长之外。
基础规则: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和妨碍他人;不伤害环境。 把握了规则,就把握了群体中所有人的自由。 基本的规则是从人性的根基上奠定起来的, 是一生都需要遵守而不需要改换的。 当孩子生活环境中的全体人都遵守着规则, 孩子就知道自己能够做什么、不能够做什么, 就能够生活在不超越底线的自由状态中,生活在和谐与秩序中, 而这样的孩子将是基本规则的保护者和产生更大自由的规则的创造者。 “爱和自由”科学教育方法认为: 规则排除了暴力和强权,才保证了每个人的自由。 规则建立了个人界限,才拥有了智能的秩序。 规则建立了社会秩序,才拥有了平等。 平等——自信与独立人格的发展平台 在“爱和自由”幼儿教育基地,平等表现在: 尊重每个孩子都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体; 尊重每个孩子生命成长的需求; 尊重每个孩子个体的独特性。 淡定与自信因此形成,他将不因面对任何权威而卑怯!
若一个人在建构自我的阶段,生活在没有权威、没有说教的环境中, 那么他将从小坚守自我的自尊、朋友的真诚和社会关系的和谐, 不因面对权威而卑怯,也不因面对弱小而狂傲, 他将在未来生活中享受精神和人格的平等带来的快乐, 并形成勇于面对自我的勇气和品质。 “爱和自由”的科学教育方法认为: 当儿童在充满爱,拥有自由,建立了富有人性而清晰规则的平等环境中成长,儿童将真正拥有自己的思想、独立的意志和判断力, 自尊、自爱、自信、自律、自主、自强的人格特征也随即自然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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