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有哪些影响?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均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至此,营改增已进入收官阶段,与我们相伴多年的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
伴随着本次重大税制变革,营改增必将成为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热点,为帮助广大考生了解本次税制的变化对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影响,小编特别对营改增的相关知识框架做了归纳总结,以便考生把握考试方向,高效复习。
一、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及其认定
二、 营改增试点的应税范围
1、交通运输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
2、邮政服务,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
3、电信服务,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
4、建筑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其他建筑服务。
5、金融服务,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
6、现代服务,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其他现代服务。
7、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8、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9、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10、应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a.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情形;
b.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c.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共四项。
三、营改增试点的税率
(一)税率
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
2.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
3.以上两项以外的税率为6% ;
4.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二)征收率,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营改增试点的应纳税额计算
(一)计税方法
1. 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
2 .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二)进项税额
1.营改增试点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共5项
2.营改增试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共7项
五、营改增试点的税收优惠
营改增后的税收优惠政策基本延续了营业税的相关规定。
正在努力创建中,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