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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关于201607届毕业论文、毕业作业初评成绩查询及答辩申请的通知

类型:本科辅导
发布时间:2018-02-23 15:55:02

关于201607届毕业论文、毕业作业初评成绩查询

及答辩申请的通知

各校外学习中心、同学:

201607届毕业论文(毕业作业)写作的初评成绩已在平台发布,请各校外学习中心登录学习中心管理平台的“业务功能”——>“毕业论文管理”——>“写作情况及成绩查询”,在“论文批次”条件下选择“201607”即可查询学生毕业论文初评成绩。学生可直接登录学生学习平台的“成绩查询”——>“毕业论文成绩”查询初评成绩。

请本科层次学生根据初评成绩决定是否申请毕业答辩(重修学生无申请答辩的资格),并及时上报所属学习中心,由各校外学习中心统一在管理平台进行申请答辩的操作。答辩申请的时间为5月6日至5月12日。毕业答辩时间定为5月22日。

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初评成绩的说明

鉴于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过程中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根据《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定》的要求,现对初评成绩作进一步说明:

1、初评成绩分为通过及未通过(不及格者)。

2、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由初评和答辩两部分成绩组成。

(2)、初评成绩通过的学生,如未答辩,则视其放弃答辩机会,更终成绩降低一等次。如原初评成绩为“优”等次,未参加答辩,则更终成绩为“良”等次。依次类推,直至“及格”等次止。

(3)、毕业论文重修者,成绩虽通过,原则上无答辩资格,但如果重修的论文指导老师指定答辩的就必须参加答辩,且按指定的答辩方式进行答辩。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允许在学院规定的学习期限内重修一次,重修更高成绩为“及格”等次,无答辩资格;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及格以上者,无再次申请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资格。

5、如《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定》中的要求有与本说明不符之处,按本说明的规定执行。